学生证、校徽管理制度
1、学生证是在籍学生的身份证明,必须妥善管理;校徽是我校的学生标志,必须随时佩戴。不准损坏、丢失、涂改、更不能转借他人。
2、学生入学后, 经复查符合入学条件者,颁发学生证和校徽。
3、每学期开学时,学生持学生证到学生科办理注册手续,加盖“注册”章后,学生证有效
4、凡遗失学生证的学生如申请补发,须提出确切证明,并写出书面材料,班主任签署意见,到学生科补办,学生证每学期补办一次。
5、如发现有使用两个以上学生证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适当纪律处分。
6、凡学生离校(毕业、退学等)均需将学生证交回。